1.落实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并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本院贯彻执行。
2.建立健全适合本学院自身建设的有关规章制度,按章办事,使本学院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学校工作,制订本院发展、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规划并组织实施。结合专业建设,加强与企业联系,积极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
3.在教务处指导下制定本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考试大纲,经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4.制订本学院年度、学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期中、学期、学年工作检查和总结。
5.安排本学院的学期教学进程和课表编排。组织各教研室做好试题(卷)库建设、教材建设等工作。负责本学院教学基本情况及教师、学生、课程等基本教学数据的统计工作。
6.抓好本学院教风建设,负责本学院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评和其他考核工作,检查本学院教学质量,组织教学质量分析,总结和交流教学经验,解决教学过程存在的问题。协助学校做好有关教学管理、教学质量检查、评估和评优工作。
7.领导本学院各教研室开展教研活动,组织本学院教师的公开课,开展教学专题研究。
8.抓好本学院科研与社会服务工作,在科研处指导下,制订本学院科研工作计划并组织教师积极参与校内外科研与服务活动,提高科研水平和服务社会能力。
9.负责规划及领导本学院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配合学校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和实习基地建设工作。
10.负责抓好本学院教职员工思想政治教育、业务培养和管理工作。检查落实新教师的传、帮、带工作,组织新教师的试讲工作。
11.协助有关处室做好本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做好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和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工作以及教职员工的职称评定、聘任、调动、进修培训等工作,对本学院违纪职工提出行政处分意见。
12.做好本学院的毕业生就业指导及推荐工作,确保毕业生就业率的稳固和就业质量的提升。负责本学院学生毕业资格的初审工作。
13.负责抓好本学院学风建设,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组织本学院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学习竞赛、社会调查、社会实践和第二课堂活动,重视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负责收集整理师生对学校工作的建议,并做好汇报和反馈工作。做好本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对严重违纪学生提出处分意见。
14.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