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学院的行政工作,完成上级领导及学校相关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带领本学院师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在思想品德、教学水平、业务能力、科研能力、管理能力等几方面成为本学院师生的表率。
3.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突出创新思维能力的培养,全面提高学生素质。
4. 负责召集学院院务会或行政办公会议,检查和督促各项工作的开展。
5. 负责本学院师资队伍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
6. 负责本学院教职工岗位职责、教学任务的分配,落实和完成校、学院的工作计划指标,及时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和调控,做好总结和讲评。
7. 负责本学院教师教育教学质量考评、教师的在职培训和青年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本学院人员的各类评优、职称推荐、业务考核、人事考核、劳动纪律、安全保卫、文书档案、统计报表、费用支出等项行政管理工作。
8. 组织教师积极进行教学改革,搞好教学评估,推动课程体系、教学内容、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逐步深入。
9. 负责本学院学生实习实训工作,领导全院教师积极探索教育教学新模式,拓展实习实训基地。
10. 积极改善教学环境,竭力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增强学院的凝聚力。
11. 定期听取学院副书记关于学生工作的汇报,对本单位职权范围内的学生管理工作重大事件进行集体决策。
12. 与学院总支书记形成双组长制,建立学院领导班子集体决策机制,共同负责本学院学生的就业教育、指导工作,积极开拓就业市场,推荐学生就业。
13.协调党政关系,支持总支书记开展党务工作。协调处理校内外相关部门的关系,合作共事。